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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7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2月26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为6人,实际出席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2025年度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参股公司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签署《产品采购框架性协议》,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与参股公司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材商品运营中心”)签署《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参股公司宝发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发新材料”)签署《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锂(厦门)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新疆泰利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800万元。

  鉴于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任石材商品运营中心董事,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董事邹鹏先生任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董事尚鹏先生任新疆泰利信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已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关于与宝发新材料的交易,公司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宝发新材料34%的股权,系宝发新材料的第一大股东,并委派了成员担任其董事,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与宝发新材料的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本议案关联董事胡精沛先生、邹鹏先生、尚鹏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8,82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其他子公司对应文件由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代表签署。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法人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拟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820万元。本次提供对外担保是为了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更好地利用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发展生产经营,为股东创造价值。

  被担保公司资产状况较好,经营稳定,并且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公司向其委派了董事、监事、财务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对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建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持股66.69%)、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股67%)及三级控股子公司格尔木万锂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锂(厦门)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持股70%)的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但不存在资产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理财额度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本次会议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下午15:0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之产品采购框架性协议;

  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之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

  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宝发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之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

  5.万锂(厦门)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与新疆泰利信矿业有限公司之产品采购框架性协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5年2月26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乾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拟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82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理财额度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里石”)根据2025年度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参股公司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万里原石”)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与参股公司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材商品运营中心”)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参股公司宝发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发新材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锂(厦门)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新疆泰利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8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胡精沛先生、邹鹏先生、尚鹏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胡精沛先生、邹鹏先生、尚鹏先生须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内容及金额详见下表:

  注:上年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结果(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兴一路15号自贸法务大楼601室H

  主营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净资产为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关联关系说明: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鉴于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董事邹鹏先生任东方万里原石的董事已构成《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兴一路25号安港大厦401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木炭、薪柴销售;选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鉴于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任石材商品运营中心的董事,已构成《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石英石、生产砂轮、切石;生产、切割和成型花岗岩和大理石、生产人造石等。

  关联关系说明:关于与宝发新材料的交易,公司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宝发新材料34%的股权,系宝发新材料的第一大股东,并委派了成员董事,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与宝发新材料的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主营业务:锂矿及附属矿产品、盐湖资源开发;锂化工材料、锂电材料及锂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资产管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鉴于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尚鹏先生任新疆泰利信矿业有限公司的董事,已构成《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况。

  (2)交易内容:销售方(东方万里原石)向采购方(公司)出售石材产品作为生产原料;

  (3)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2025年全年公司向销售方采购产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5)生效条件:本协议应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后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需经采购方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在采购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双方产生的产品买卖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应于提货验收后60-90日内支付货款;

  (5)生效条件:本协议应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后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需经采购方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在采购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双方产生的石英石产品采购及委托加工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5)生效条件:本协议应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后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需经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5、万锂(厦门)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与泰利信签订的2025年产品采购框架性协议主要内容

  采购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销售方预付采购总金额的10%~30%作为订货保证金,并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在采购方提货验收后60~90天内支付剩余款项。

  (5)生效条件:本协议应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后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需经采购方股东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在万里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为生产经营所必须,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双方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资源优化配置的整体要求。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该类交易将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存续;且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的总金额。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差异,主要系市场需求及工程项目用量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具备一定的公允性基础,程序合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之产品采购框架性协议;

  5.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之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

  6.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宝发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之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

  7.万锂(厦门)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与新疆泰利信矿业有限公司之产品采购框架性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8,82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申请授信主体范围主要包括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建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66.69%)、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67%)、格尔木万锂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锂(厦门)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持股70%)等。

  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其他子公司对应文件由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代表签署。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里石股份”)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法人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820万元,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1: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子公司为母公司同一笔融资提供担保,每家子公司担保额度均为主债权总金额,但是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子公司合计实际承担担保责任金额之和不超过主债权总金额。

  备注2:同一担保方对同一债务提供一种以上担保的,按多种担保方式中最高的担保金额占用担保额度。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以上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820万元。

  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法人担保额度及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担保方式、期限将视公司、被担保方与合作金融机构的谈判情况而定,最终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经营范围:1)石制品、建筑用石、石雕工艺品、矿产品开发、加工及安装;2)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用石板材、异型材的生产、加工;3)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4)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五金交电、化工材料(化学危险物品除外)、机械电子设备、沥青、金属材料、家具、木材、汽车零配件、矿产品、土畜产品的批发、零售等(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砖瓦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耐火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石材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厂房、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中建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6.69%股权。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地板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建筑用石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7%股权。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岳阳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格尔木万锂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法人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拟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820万元。本次提供对外担保是为了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更好地利用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发展生产经营,为股东创造价值。

  被担保公司资产状况较好,经营稳定,并且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公司向其委派了董事、监事、财务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对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建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持股66.69%)、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股67%)及三级控股子公司格尔木万锂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锂(厦门)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持股70%)的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但不存在资产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3,850.00万元(不含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5.25%。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资产品类型: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低风险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结构性存款。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理财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低风险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结构性存款。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购买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整体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及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上午0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上午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 2025年3月7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关联股东在审议提案1将回避表决;提案3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回执(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61012,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IM电竞平台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年3月14日上午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3月14召开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及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拟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0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近日,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国际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0),国际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自2025年2月24日至2028年2月24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装饰”)与国际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0BZ-2),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经营范围:1)石制品、建筑用石、石雕工艺品、矿产品开发、加工及安装;2)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用石板材、异型材的生产、加工;3)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4)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五金交电、化工材料(化学危险物品除外)、机械电子设备、沥青、金属材料、家具、木材、汽车零配件、矿产品、土畜产品的批发、零售等(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额度总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CNY15,000,000.00)

  (3)额度贷款有效期限:2025年02月24日起至2028年02月24日止。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币种金额大小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CNY15,000,000.00)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甲方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者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3,85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5.25%。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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